各市政公用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各城市道路照明三級資質企業:
為規范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企業的資質管理,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等文件要求,決定開展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全市范圍內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
二、考核內容
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的標準要求,對下列材料進行考核:
(一)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
(二)企業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現場企業管理人員、中級以上技術工人情況。
(三)企業近三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發票、繳費人員名單和企業在人社局繳納社保的校驗碼。
(四)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如沒有項目業績,可填寫暫無)。
三、材料核查要求
(一)原則上企業應將考核內容中的所有原件備齊備查,其中近三年的經營情況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項目竣工結算額以及能證明中標項目主要指標的部分圖紙等材料。
(二)企業需提供考核內容中所有材料的復印件一份,并加蓋企業公章,其中人員名單要有匯總表。
(三)企業需填寫附件1中的《青島市市政公用和城市道路照明資質動態核查表》,被核查企業法定代表或授權委托人本人需按要求簽字,并在企業名稱欄加蓋企業公章。
(四)企業需填寫附件2中的資質企業基本信息表,通過此次動態核查對資質企業的信息進行更新和采集。
四、考核方式和材料報送方式
(一)本次資質動態核查以書面核查和項目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企業要在2017年12月19日前準備好所有動態資質核查材料,并將所有核查原件材料的掃描件(附件1和附件2直接發word版)發送至郵箱:szxh053285769128@163.com,并準備好所有材料的原件備查。
(二)現場抽查的時間為12月25日至12月29日,被抽查到的企業屆時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請各企業高度重視本次資質動態核查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通知要求認真準備材料,并嚴格遵守時限要求報送材料。我委將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廳的相關資質規定和監督管理要求,嚴格進行申報材料和現場情況的資質動態核查工作。此次資質動態核查后,我委將對核查情況進行總結并全市通報。針對核查中出現的不同情況,我委將按照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一)對取得資質后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三個月)。
(二)對限期整改逾期仍未達到資質標準要求的,建議撤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企業資質證書,并向社會公告。
(三)對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或違反建筑業資質管理規定,偽造、變造、倒賣、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資質證書的,以及未按規定要求提供建筑業企業信息的等情況,將按照我委《關于印發市政公用建設資質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通知》(青建規字〔2017〕3號)中的相關資質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進行相關行政處罰。
(四)對在本次資質動態核查中發現企業有其他違規行為,我委將報送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處理。
2.企業基本信息表
